招生工作
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2015级起实施)
发布时间:2017-02-06

一、培养目标与规格
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知识、能力和素质协调统一的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发展潜能的,掌握药学学科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,能够在药物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质量控制、临床应用和经营管理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
规格:本专业的学生应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、社会责任感和药学职业道德,具有宽广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,掌握药学基础学科(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生命科 学、医学、管理学)和药学专业学科(药物化学、药理学、药剂学、生药学、天然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、生物技术药物)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备药 物研究与开发、药物生产、药物质量控制、药物临床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所应有的科学素养和能力,成为药物研发型人才、药品质量控制的技术型人才、药物临床 应用人才和药品经营管理型人才。

二、规范与要求

A 知识架构

A1文学、历史、哲学、艺术等的基本知识——要求学生在基础教育所达到的知识水平上实现进一步的提升。

A2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——借助于某一个学科的某些片断,通过短暂的学术探索,让学生接触到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,而不是要学生学习经过简化的、较为完整的学科概论或常识。

A3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——这些知识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,有助于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。

A4 专业基础知识

A4.1 数学、物理学、计算机科学等相关学科知识

A4.1.1 掌握药学专业所需的数学、物理学、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。

A4.1.2 熟悉和了解数学、物理学、计算机科学在药学领域的应用。

A4.2 化学学科知识

A4.2.1 掌握无机与分析化学、有机化学、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
A4.2.2 掌握无机与分析化学、有机化学、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本实验技能。

A4.3 生命科学知识

A4.3.1 掌握药用植物学、生物化学、分子细胞生物学、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
A4.3.2 掌握生物化学、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等学科的基本实验技能。

A4.4 医学学科的知识

掌握人体解剖生理学、临床医学及病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
A4.5 管理学科的知识

掌握药品管理方面的有关专业法律法规,熟悉和了解药事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点。

A5 专业知识

A5.1 完整掌握药学专业的知识体系,包括药物化学、药剂学、药理学、生药学、天然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、生物技术药物等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
A5.2 掌握药物化学、药剂学、药理学、生药学、天然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实验技能。

A5.3 熟悉和了解药学文献检索、化学生物学、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、药物合成反应、药物结构解析、药物设计与开发、药用高分子材料、中药药剂学、生物制药工艺学、药学统计学、临床药物、药理学研究导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了解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。

A5.4 掌握药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。

B 能力要求

B1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。

B2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B3批判性思考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。

B4与不同类型的人合作共事的能力。

B5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初步审美能力。

B6至少一种外语的应用能力。

B7终生学习的能力。

B8 组织管理能力。

B9 能应用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检索中外文文献获取相关信息。

B10 应用药学学科理论知识于药物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质量控制、临床应用和经营管理的能力。

B11 药学综合实验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,药学科学研究和开发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科技研究能力,以及归纳、整理、分析实验结果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
C 素质要求

C1志存高远、意志坚强——以传承文明、探求真理、振兴中华、造福人类为己任,矢志不渝。

C2刻苦务实、精勤进取——脚踏实地,不慕虚名;勤奋努力,追求卓越。

C3身心和谐、视野开阔—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;具有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和宽阔的国际化视野。

C4思维敏捷、乐于创新——勤于思考,善于钻研,对于推陈出新怀有浓厚的兴趣,富有探索精神并渴望解决问题。

C5 优良的药学职业素养。

C6 药物研究与开发、生产、质量控制、临床应用、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所应有的科学素养。

三、课程体系构成(详见药学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)

1、通识教育课程 由公共课程类、通识核心类和通识实践类构成。公共课程类须修满24学分。通识核心类必须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人文学科、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中选择(12学分)。通识教育实践(2学分)。须修满38学分。

2、专业教育课程 由基础类必修课(53学分)、专业类必修课(18学分)、专业类选修课(14学分)组成,须修满85学分。

3、实践教育课程 由各类实验(19.5学分)、各类实习、实践(8学分)和毕业设计/论文(10学分)组成,须修满37.5学分。

4、个性化教育课程 全部修业期间须修满10学分。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课程、专业教育课程、实践教育课程三个模块要求学分之外的所有学分均可计入。

四、学制、毕业条件与学位

学制:4-6年。

毕业条件:学生应获得教学计划中通识教育课程、专业教育课程、实践教育课程个性化教育课程要求的170.5分,同时必须通过毕业设计/论文答辩。

学位:理学士。

 

五、课程设置一览表(见链接)

培养方案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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