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事务
2018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03

各位同学:

   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“凯原励志奖学金”,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

   每年授予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凯原励志奖学金”,其中凯原法学院20名,致远学院20名,由凯原法学院和致远学院自行评审,其他6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。其他60名获奖名额的分配规则为:本科15名,硕士20名,博士25名。

   分配到学院的申请名额为 本科生1名、硕博研究生1名(申请人数较多会择优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)。

二、奖励金额

    每人1.25万元。

   申请人资格:

凡在“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”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,均具有“凯原励志奖学金”的申请资格,但在申请时前一年(2017)的2月1日至申请年(2018)的1月31日期间(以下简称“评选年度”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具备申请资格 :

(一)考试不及格的;

(二)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;

(三)因公派出国、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;

(四)延期毕业的,但下列两种情除外:

1、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;

2、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,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。

三、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

(一)“凯原励志奖学金”的评选一般于每年4月启动,当年6月完成;

(二)学生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和基金会共同确定各学院的“凯原奖学金”申请名额共90名;

(三)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,于5月11日前完成学院评审,并按规定报送材料;

(四)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90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;

(五)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。

四、上报材料

(一)《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学院盖章)和个人申请书,纸质版;

(二)《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的电子版,命名为“学院+学历+姓名+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”,如机动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“机动学院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”;

(三)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(注:“评选年度”为申请时前一年(2017)的2月1日至申请年(2018)的1月31日期间,下同);

(四)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(学院盖章);

(五)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(学院盖章);

(六)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(学院盖章);

(七)《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 ;

(八)《上海交通大学2017-2018学年奖助学金汇总表》电子版;

(九)自我展示PPT(具体情况后文说明,有模板)。

 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,请在5月8日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、汇总表和PPT发送到panhong27@126.com。 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beat3655-403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(一)具体请见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(试行)》。

(二)进入学院90名候选人的学生请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,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,后三页展现学习(需提供绩点)、科研、学生工作、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。

(三)“凯原励志奖学金”获奖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,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。

申请材料附件:/Uploads/file/20180503/20180503022053_95223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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